一、体育考试原则与要求
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体现对学生体育锻炼积极性、主动性、长期性的激发和引导作用,体现对学生意志品质和道德情感的培养作用,体现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推动作用。
实施体育考试应与学校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相结合,与学生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与培养学生体育兴趣爱好和特长相结合;要有利于体育课教学质量和效果的提高,促进课程改革与建设。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实施本实施办法,坚持“客观、公正、安全”的组织原则,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的发展方向,确保体育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考试对象
2021年报考升入高中段学校(普高和中等职业类学校)的应届和往届初中毕业生,均需参加体育考试,未经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参加体育考试者,不得升入高中段学校。
三、考试项目及计分,免、减试申请办法
(一)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日常考核两个部分组成,总分50分,其中统一考试45分,日常考核5分。
(二)统一考试
项目(1项):1000M跑(男)、800M跑(女)。
选考项目(2项):足球运球、篮球运球、排球垫球、一分钟跳绳、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游泳(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考游泳项目)。
考生在选考项目中任选两项参加考试(球类项目限选一项)。
各项15分,考生按三个项目实际得分计入体育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