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服务内容包括生活照料与医疗服务以及精神关爱服务。主要形式有两种: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为老年人开展照料服务;在社区创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服务一般是三无”老人。2014年我国老龄人口突破2.5亿大关,老龄人口比例严重超过老龄化标准,我国早已逐步进入老龄社会。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多,各地开始对养老福利模式进行积极的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应运而生。
居家养老由大连市创,它的特点是解决了社会养老机构不足的困难,将大龄下岗女职工和缺乏生活照顾、需要居家看护的孤老这两个困难群体的需要相结合,调动社会和企业的力量出资建立家庭养老院,成为老人、养护员、政府和多方受益的良好模式。但如果长期采用大龄下岗女职工作为服务者,不引进年轻化的专业人才,居家养老将会很难发展到新的高度。现在全国各地高校已经陆续开办与养老相关的专业, 相关产业更应该及时引进专业人才,完善我国养老模式。
2015年5月1日起,《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实施。北京居家养老 子女带薪护理政策2016年年内出台。[1]
现存的居家养老模式不能满足老年人在健康、安全、快乐等方面的需求。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上也涌现出一系列如只为父母设计的桔豆电视盒子等高科技产品,是中国式养老的新形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