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护社会稳定,严格遵循开锁登记手续。
2.户主应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能体现本人身份的房产证,驾,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3.房屋租赁户应出示租房协议和本人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如遇租房协议(或身份证)锁在屋内,须由邻居签字后方可开启。
4.摩托车,汽车驾驶员因有钥匙打不开或丢失钥匙时,驾驶员应出示行驶证及驾驶证(或身份证)
5.由系统预约外出协助开锁时,应由出具开锁委托书。
6.由租房公司预约外出开锁时,应由租房公司与房主共同陪同到现场进行开启。
7.如遇居民住宅自来水管突发性破裂漏水,该户人又不在现场时,应由该辖区的派出所民警的见证情况下,方可开启。
8.如遇煤气突发性泄露,而影响居民公共安全时,应在邻居见证的情况下,方可开启。
9.单位开启保险箱须经该单位领导认可的情况下开启,并为客户严格保守密码。
10.如遇开锁地点和证件所标明的住址不一致时,须邻居在记录单的相应栏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