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曾问商务部副部长钟山,“‘国际商务专业人员’是做什么的?你有这个资格许可吗?”钟山摇了摇头。总理笑着说:“连你都没有资格,这个资格许可不是莫名其妙吗?”实际上,如此莫名其妙的职业资格许可并不罕见。近一年半来,人社部已分三批取消了149项职业资格,据称今年年底将实现取消量超职业资格总数三分之一的目标。
职业资格是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的鉴定。自我国上世纪90年代实行该制度起,2亿余人参加了相关鉴定,正面效应有目共睹。然而,二十多年的运行中,弊病也积累了不少,首要之患便是多至泛滥。先看门类设置,房地产经纪人、品牌管理师、土地登记人、矿业权评估师……名目花样百出。固然有些是必要的,但也有很多难免于巧立名目之嫌。此风不禁,以后怕三百六十行,行行要考证。再看鉴定机构,从中央部委到行业协会,从专业学术团体到国外机构,甭管有权没权、资质几何,都有证可发。“证”出多门,含金量难保不跟着打折。
初衷良好的制度设计之所以陷入如此窘境,根源在于有些部门用权失当,越位乱作为。以为设置些职业资格认证,便履行了监管之责、刷了存在感。况且,借此机会可理直气壮地创造收益,甚至带动培训、挂证等相关市场。不夸张地说,多一个资格考试,无异于多了一个小金库,一举两得,着实美哉。只是,权力任性,苦了百姓。滥设关卡,加大了广大求职者、劳动者的就业成本,助长了用人单位“证书化”的评价标准。从长远看,贻误的是市场机遇,削弱的是公平公正。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的“开门件事”,被视为“牵牛鼻子的改革”。在此背景之下,对职业资格认定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控制增量、削减存量,就是为了清理权力的模糊地带,切断权力寻租的潜在可能,让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当然,职业资格认定不是要取消了之、撒手不管,关键是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有所为有所不为,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比如,律师、医生、教师等职业,专业性强,素质要求高,又往往涉及公共安全、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严格设置准入门槛。相比之下,很多一般性职业和技能工作,设置这样那样的准入资格,并无必要。既有的各类考试或可转变为水平评价,或可直接取消。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也应逐渐抽身,将评价权更多地交给市场和业界。说到底,把该清理的彻底清理掉,把该严管的管到底,让职业资格认定规范有序,含金量十足,才能大程度地释放“证”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