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和全国第一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有3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9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点,有31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为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江西师范大学支持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并已连续多年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欢迎省内外人员积极报考。
培养适应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研究型或应用型高层次教育类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一)硕士研究生能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
(二)系统掌握相关学科基本理论和专门知识,了解国内外教育研究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能运用教育科学方法研究教育问题,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学科的外文文献;能使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
(四)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1、课程学习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并通过相关学位课程考试,包括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及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修满规定的学分,获得合格证书。
2、学位论文阶段: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3、授课方式:寒暑假集中授课或线上授课。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留学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