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拥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连续从事此职业工作4年以上。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具有大本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 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连续从事这个职业工作6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要求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4 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拿到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高等院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在校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