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 (经济专业职称)
全国经济师考试介绍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 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考试设置两个: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 考试并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书。
1993 年 1 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 及其 < 实施办法> 的通知》(人职发[1993]1 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经济专 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 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11 月初。原则上只在地级以上城市设置考场,必要时可在县设置考场。
初级经济师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 试。
该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经济师。
报名程序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登记表》、《报名信息卡》(报考入填写、填涂)各一式一份;
2、身份、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相符后退回);
3、近照(大一寸黑白同版免冠照片)2 张(其中一张贴在《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发登记表》1 张, 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上述的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按属地原则,由单位集中或个人直接到的当地报考点报名。
免费提供问答解答,帮您轻松解决难题
申请免费试听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为您免费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