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培训招生简章
一、【培训目标】
保育工作是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6号部长令《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规定》中要求,愿意从事技术工种(职业)的人员须到劳动部门的职业培训机构接受正规系统培训,并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才能就业、上岗。幼儿园保育员全部持证上岗是依法执教和依法用工的具体体现。
通过专业理论知识学习与操作技能训练,使学员了解婴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的基本特点;婴幼儿卫生保健的基础知识;托幼机构法规的基础知识;熟悉托幼机构的安全、卫生工作要求以及预防性消毒的方法;初步掌握婴幼儿生活活动中的保育工作操作常规;能初步配合教师开展婴幼儿的生活、游戏、学习、运动,具备托幼机构保育员工作的基本能力。
二.报名资料与费用
保育员报名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蓝底彩色2寸照片4张,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张。
培训费:初级1200元中级1600元1900元(含培训费、教材费、证书费等)。
注:考试合格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保育员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