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组织《全国物业管理岗位证书》培训考试,合格颁发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出国有效,网上注册。
培训内容:
(1)、物业管理概论、(2)物业管理法规、(3)房屋设备知识、(4)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5)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6)房屋结构构造与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