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从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以满足行业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提升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以及建人教专[1998]244号文件要求,“持证者必须接受规定的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做好继续教育记录”,“每三年进行一次”,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继续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物业经理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和三总师及相关从业人员;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和后勤部门负责同志及有关工作人员。
2、物业经理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3.物业经理培训描述
学员通过培训和考核,能够掌握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必备的知识,具备担任物业管理工作的能力,同时为参加全国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全国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打下坚实的基础。
4.培训项目:房 地 产 中 介人员 物业经理 全国房地产经纪人 商品房销售人员 物业企业项目经理 环卫保洁工程师 清 运 保 洁 工程师 城市环卫工程师 垃 圾 处 理 工程师 园林绿化工程师 环卫作业项目经理。
合格后由建设部全国城建培训中心颁发《物业管理经理上岗证》
报名资料:
电子版2寸蓝底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或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报名地址:
天津市东丽开发区二纬路9号财智大厦八楼806-1室筑梦教育
北京市朝阳区汤立路218号明天生活馆A座507室
报名联系人:杜老师 1863096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