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九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接受与其从事的特种作业相适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
职业高中、职业技术学校或者中专以上学历毕业,从事与其专业相适应的特殊作业的毕业生,经考试认证机关批准,可以持学历证书免修有关专业。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作战人员,可以在其居住地或者就业地点参加培训。
第十条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优先接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或者可以委托具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资格的机构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的,安全技术培训的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前首先要学习安全知识考试的特殊操作卡,想通过正式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再由培训机构报告材料由市级局人员安全检查,通过理论和实践操作考试能力获得特殊的工艺卡。
所需资料如下:
1. 18岁以上,男性60岁以下,女性55岁以下;
2. 初中及以上学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身体健康(镇以上医院体检),无妨碍工作进行的疾病、身体缺陷;
4. 具有相关项目的工作经验;
5. 具有相关安全技术知识和技能;
6. 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其他要求。
(2)处理数据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1寸红底照片3张,工作证明一张
发证机构及查询网站:
培训和评估合格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发布相应的操作证书,在安监局网站查询,证书每三年评审一次,6年更换证书,全国各地可以检查,更换证书,全国通用。
按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管理
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持培训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或者培训证书,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工作所在地或者受申请人委托的单位的考试发证机构申请。
审查认证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审查。
特种作业资格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一次。经补考仍不及格,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报名地址:天津市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二纬路9号财智大厦806-1 筑梦教育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1590228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