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正》
新办、延期、人员考试
五级、四级新办、四级升三级
根据2020年10月11日开始施行的新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办法》,有能源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许可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能源局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许可正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其中第四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正。除能源局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正,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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