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令第70号发布)第二十三条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书,方可上岗作业。”
二、电工操作申请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技能基础知识或技能鉴定初级书,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本校长期开展特种作业操作,欢迎各单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咨询报名。
特种作业操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特种作业操作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每3年复审1次。
报名地址:民族大道上钱村健龙尚谷杰座1号楼1106
袁老师:18008639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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