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操作,由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制作,各省级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监察机构负责签发。特种作业操作在全国通用。特种作业操作不得伪造、涂改、转借或转让。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技术培训、经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实行教考分离制度,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制定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使用教材。培训机构按照局制定的培训大纲和使用教材组织开展培训。各省级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监察机构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单位根据局制定的考核标准组织开展考核。
特种作业操作每2年由原考核发部门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一次。跨地区从业或跨地区流动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可向从业或施工所在地的考核发单位申请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也叫特种作业
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12月颁布了《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为了认真贯彻《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规范生产培训考核发行为,规定从事特种行业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行业操作才能上岗。
我公司办特种作业种类:
1、电工作业:安装、维修、发电、配电、其它
2、金属焊接:焊接、切割作业
5、登高架设作业:高空建筑、架设、作业、高空维修、高空安装等
8、制冷作业:安装、维修
特种作业操作的相关注意事项:
1、以上书由生产监督局印制,由地级市生产管理局颁发。
2、申报人员需提供体检表(正规医院盖章有效),学历和身份复印件各两份,一寸彩照5张。
开课时间:考前安排培训;
适用范围:书联网查询,全国通用;
报名地址:民族大道上钱村健龙尚谷杰座1号楼1106
袁老师:18008639851
申请免费试听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为您免费回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