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获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工作满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通 过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在教学、科研、技术、管理等方面作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 授予标准。
3 从专业水平认定考试报考之日起,5年内完成以下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5年内未完成者不能申请硕士 学位:(1)通过渤海大学同等学力专业水平认定考试(简称“校考”)。(2)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国考”)。 (3)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1.5年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