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人须达到“学位课程学习与考试”要求才能向学校提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的申请。
二
经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申请人,须在批准后两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无特殊原因逾期未进行论文答辩者,取消申请资格。
三
经学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同意答辩申请后,由相关学院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以备检查评估。
四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流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执行。
五
请人提交的申请硕士学位的相关资料伪 造;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
申请论文存在抄袭等严重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所交费用以及申请学位的材料一律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