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课程水平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课程考核科目参考我校同专业全 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根据国 家相关文件要求, 学校不再举办课程进修班。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开展学习:1.课程学习内容: 申请人可根据所在学院制定的相关专业硕士 研究生生培养方案,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线上学习或者线下学习。2.课程水平考试: 申请人完成课程学习后,需按照相同专业在 校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内容和要求通过我校统一组织的课程考试,申请人所属学院负责课程考试的具体实施和考试成绩的判定。3.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申请人课程考核合格后,获得相应学分;修满规定学分后,学校颁发课程水平认定合格证书。
2 全国统一考试 全国统考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 5 月, 3 月中旬申请人通过信息 平台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其他相关事项参照 2023 年全国统一考试要求。
3 学位论文 申请人第一阶段(含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课程水平考试)合格 后 1 年内,应向所属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申请, 经导师允许后方可申 请论文开题,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撰写、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