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安全操作规程:
驾驶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以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操作证后方可驾驶叉车。如需在厂区外公路上行驶,还必须在交通管理机关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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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新吴区梅村新华路101号408室学信教育(梅里新街口四楼)
无锡梅村学信培训常年开设:电工、焊工、叉车、登高、架子工
2.装卸作业时,严禁调整机件或进行检修保养工作:
3.门架前倾时,严禁提升货物:运行时,门架必须后倾:行车时货物的低点离地应在300- 400mm左右:严禁货叉提升行车:
4.货物处于起升状态时,不得停机或离开叉车:
5.检查燃油、电瓶或注油时,不可吸烟或接近明火,并使发动机熄火:
6.在额定载荷中心处,严禁超载,更不允许超载作业:货物处于非额定载荷中心处,按负载曲线图确定负载量,货物中心应与车体在一- 条线,不允许偏载:
7. 严禁叉上站人或叉下行人或停留:严禁载人运行:
8.载荷状态下,非紧急情况严禁突然制动,以防在惯性力作用下,货物抛出损伤或伤人:
9.严禁高速急转弯;在潮湿或光滑路面上行驶时,转向时须减速;
10.高升程(大于3米起升高)叉车操作时,注意货物从上方掉下,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11.不准从司机座以外的位置上操纵车辆、属具:
12.不得在叉车使用过程中调整司机座椅:
13.坡道上应小心行驶,不允许在坡度大于15%的长坡上作业。在大于10%的坡道上行驶时,上坡应向前,下坡应倒退行驶; 禁止在上下坡时横向行驶或转向,以防倾翻:
14.坡道停驶,应使用驻车停车:较长时间停驶,应采取防滑措施( 如用垫块垫住车轮);
15.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下车熄火,钥匙随身带走:
16.叉车在厂区内行驶,主干道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其它道路及进出厂门、库房门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17.叉车在厂外公路上行驶,必须按公司规定厂"外公路行驶证,严禁无证上路行驶;
18.培训叉车学员,必须到公司主管单位有关手续,领取教练证后,方可上车培训。培训叉车学员必须有教练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