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培训的
通 知
为适应社会对消防职业能力的要求,培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技能操作专业人才,同时也为进一步适应我县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考取证书的需求,切实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依据《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标准》【职业代码:3-02-03-0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部令第109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苍南县宏安消防学校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的职业资格培训。
一、 招生专业
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
二、 招生对象和条件
从事和即将从事建(构)筑物消防员(从事建筑、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工作,并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的人员(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
三、 培训费用及缴费方法
按照上级相关部门核定标准,“建(构)筑物消防员”(初级)2500元(含国考鉴定费)。
四、 开班时间及报名办法
具体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6张
五、 教学方式
双休日及晚上连续教学授课
六、 课程设置
按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标准(初级)》和统编教材施教、分为理论教学和技能操作两个方面。
理论课程主要学习燃烧基础,危险化学品、消防水利、电气防火、建筑消防基础、消防安全检查、初期火灾处置、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内容。
技能操作主要培训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各种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