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世宏学铭
置顶
该校与厚学网暂未合作,平台不保证课程的真实有效性,如有侵权等争议,请及时与厚学网联系处理
招生热线:400-800-2178

学校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高新大都荟6号楼1205室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347 2019-01-10 09:11:06

学习笔记

    关于开展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2019年1月1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关于开展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们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进行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各位小伙伴千万不要错过!


    详细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注册消防工程师:


    为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部43号令)、《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公消〔2018〕5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依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系统”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接受继续教育的注册消防工程师。


    二、继续教育内容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均为必修课程,根据相关规定,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消防法律法规政策:《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部令43号),共计4课时;


    第二部分 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共计12课时;


    第三部分 消防安全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部令第61号),共计4课时。


    三、继续教育方式


    所有参训人员可以登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学习。


    已注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从首页直接登录后,参加继续教育;尚未注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可在“非注册人员登记”处完成信息登记后,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资源由课程学习、课后测试组成,所开设的均为本次培训必学课程。参训人员学时达到规定要求,进度达到后,方可参加课后测试。


    每一科目8道题,测试时间为10分钟,测试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记为合格。连续三次测试,均达不到80分的,为不合格,系统将自动记录,并重新参加该科目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设置了防zuo弊、防刷课功能,一旦切换页面或电脑鼠标静止10分钟以上,课程将自动暂停,需滑动验证后,方可继续参加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时间


    继续教育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超出截止日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所有需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及时参加学习。


    那么,哪些同学需要接受继续教育呢?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的权利之一,接受继续教育也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都应参加继续教育。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年龄未超过70周岁,且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热门课程 全部课程

相关新闻推荐

申请免费试听

只要一个电话

我们为您免费回电

立即申请
刷新
图形验证
关闭
>>
拖动左边滑块完成上方拼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