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试的通知
2016年01月18日 点击:2797
厅发〔2016〕4号
各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实行两科考试的通知》(陕建发〔2015〕164号),以及《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6年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陕建发〔2015〕292号)精神,现就2016年3月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两科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定于2016年3月26、27日(周六、周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6年3月26日:
日期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考 试 专 业 | ||||||
3月26日 |
上 午 | 08:00- 09:30 | 专业知识 | 施工员 | 资料员 | 测量员 | 试验员 | 劳务员 | / |
10:00- 12:00 | 专业实务 | 施工员 | 资料员 | 测量员 | 试验员 | 劳务员 | / | ||
| |||||||||
下 午 | 14:00- 15:30 | 专业知识 | 监理员 | 材料员 | 标准员 | 质量员 | 安全员 | 机械员 | |
16:00- 18:00 | 专业实务 | 监理员 | 材料员 | 标准员 | 质量员 | 安全员 | 机械员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从本次考试起,我省施工员和质量员将分为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四个子专业来安排考试;同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及以往做法,试验员专业内依然包含有混凝土试验员,考生可根据个人需求报名。
(二)2016年3月27日:
上午 8:00—12:00 造价员
二、考试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就近集中、服务考生”的原则,在全省各地合理设置考场(具体情况另行通知)。鼓励和支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向省厅申请在当地设立考场。
三、报名办法
由各相关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培训机构将考生的报名信息,通过网络申报至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教育培训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办 理相关手续,并经审核通过后,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报名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劳务员和资料员等考试。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2)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2年以上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3)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4)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4年以上施工现场职业实践;
2、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4年以上施工现场职业实践,可报名参加材料员、劳务员和资料员考试。报名参加其他专业人员考试,施工现场职业实践年限,应比土建类相关专业同等学历人员延长2年。
3、我省开展的监理员、测量员、试验员考试报名条件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五、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2月26日17:00前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六、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精心安排好考试报名等相关工作,协助考务机构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各培训机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网上登录考生信息,按时完成考试申报工作;同时负责通知、督促考生到时间和地点参加统一考试,确保各个环节落实到位。
(三)诚信培训、规范收费。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以考试“”为由,吸引和欺骗考生报名。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诚信培训、规范收费的承诺,以及有关规定进行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扩大收费范围。否则,将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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