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 个科目。其中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科目;其他科目均为客观科目。
报名条件及免试条件
(一)遵守国 家纪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7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8 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5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6 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3 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1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应当在取得职业 资格证书后 3 年内向登记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登记有效期为 3 年。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登记的,其职业 资格证书自动失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按设定的类别进行登记。申请登记的类别不得超过两个。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 资格按设定的类别进行登记。申请登记的类别不得超过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