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业《采购师》报考简章
采购师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采购师
1.2职业定义
从事商品和服务采购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采购员(职业资格四级)、助理采购师(职业资格三级)、采购师(职业资格二级)、采购师(职业资格一级)。
1.4鉴定要求
1.4.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4.2申报条件
——采购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采购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助理采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采购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采购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6)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采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非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采购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本科生毕业13年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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