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师成绩采取的是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初级护师和主管护师的考生在两年的时间内通过《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四门科目就算是合格,即可获得护师专业资格证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专业各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个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
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护师证属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初级),领证流程如下:
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通过“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门科目。
2、查询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
3、次年3-4月前往当地卫生局或人社局领取初级护师专业资格证书(各地发放证书具体时间及地点请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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