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21年上半年教资认定时间,认定流程是什么?
2021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4月19日至6月30日(其中6月1日至6月6日系统维护关闭,如遇政策调整另行通知)时段内确定,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布。
一、2021年江西教资认定条件
(一)身份条件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江西省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待业人员);
2.持有江西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我省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我省就读的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当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培训中心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培训中心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培训中心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培训中心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培训中心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当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参加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取得就读学校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2.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2021年江西教资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申报。具体受理申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以申请人所在地认定机构公告时间为准。
2.申请人网上报名要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在现场确认阶段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报名信息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上核验及申请人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材料为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3.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网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并用a4白纸打印。
本人在《个人承诺书》“承诺人”栏用正楷字体签名后拍照上传;上传时应确保图片里的文字内容朝上、整体清晰。《个人承诺书》将以图片方式嵌入到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根据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对材料不全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一次性告知所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现场确认时间、地点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并对外公布。
1.申请人应根据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或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验证。
2.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4.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5.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必须一次性告知缺少的材料,限期补齐。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三)体检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时应告知申请人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组织申请人统一体检。
(四)认定和证书发放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在2021年8月10日前完成网上认定工作,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具体领取时间以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知公布时间为准。
三、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全部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出来)。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