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已经考完护士证的小伙伴涉及到变更的问题,那么护士证怎么变更呢?都需要什么材料呢?下面是整理的相关信息,感兴趣的小伙伴们快来查阅吧。
护士证变更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利。
护士证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变更注册: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应当向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变更注册手续。
1、省内变更。
(1)本县、市变更: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属于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直接在原注册部门变更手续,不换《护士执业证书》,在“注册机关”一栏注明新的执业机构名称即可。
(2)跨县、市变更:护士变更执业机构、执业地点不属原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围,应先到原注册部门申请变更,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原执业机构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明审核。
持原注册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再到拟执业机构、执业地点的注册部门变更手续,原《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不收回,号码不更改,在“注册机关”一栏注明新的执业机构名称即可。原注册机关和拟注册机关分别在注册软件上注明申请人变更信息。
2、跨省变更
(1)出省变更
①申请变更。申请人先到原注册机关申请变更注册事项,提交《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原注册机关及原发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存档1份)、《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身份证明。
②注销注册。原注册机关在审核提交的材料后,注销护士执业证书编号及相关信息,发证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身份证明以后收回《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
申请人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到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申请护士执业注册获得新《护士执业证书》。
(2)入省变更
(1)注销注册。申请人在原注册机关变更注册的注销。后凭《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到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并保持执业年限的连续性。
(2)申请变更。申请人凭《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拟执业地护士注册机关提出入省变更注册申请。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提交次注册规定的第3、4、5、7、8项材料审核。
(3)发证并注册。申请人持有的上述材料经审核合格按照注册有关条件和程序注册。
护士进修、学术交流和承担卫生支农等活动,不需变更注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