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被称为“双减”政策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正式落地。这一政策影响的不只是学生们,还有老师们。尤其是对于正在备考教师资格证的,或者正在犹豫要不要考教师资格证的,都有一定的指示作用。
此次,“双减”政策明确“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也就是说大家以后想从事校外培训服务,也是必须有教师资格证的。
“双减”政策4条明确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建立培训内容备案与监督制度,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管理办法。严禁超标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超范围培训、培训质量良莠不齐、内容低俗违法、侵权等突出问题。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法定节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培训机构不得高薪挖抢学校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并将教师资格信息在培训机构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布;不得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排查机制,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情况及信息,完善“黑白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