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材料需要身份证、二级建造师的资格证书、注册申请表、学历证书以及工作证明等等,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同,需要提供的资料也会有区别,因此建议以当地的公告为主。
二建注册需提供的材料
1.需要考生提供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的申请表,应如实填写自己的个人申请表,并且要加盖单位的公章。
2.考生需要提供自己的学历证书、考试合格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复印件等。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情况下,必须要达到继续教育的学时数,同时还需要提供继续教育的相关证明,例如继续教育的结业证书。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三年的时间,逾期的情况下,将需要完成相关的继续教育。二级建造师的注册采取的是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注册办法,每间隔三年的时间就需要进行一次延续注册。
二建注册的步骤是什么
1、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
2、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容应符合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规定。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3、需要提供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聘用企业法定代表人除外,下条款规定相同),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