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各学科的合格标准一般为各学科总分的60%。一级建造师考试共分为4科,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一建的考试科目及分数线
《建设工程经济》总分100分,60分达标。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总分130分,78分达标。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总分130分,78分达标。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总分160分,96分达标。
实务共包含10个专业,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机电工程。
一建的成绩滚动管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免试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发布。
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算是免二科考生: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