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建造师培训班?距离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所剩时间不多了,一些考生已经开始手忙脚乱、无从下手了。最后的冲刺阶段对考生们来讲至关重要,
建造师怎么样
选择题
选择题,总的来说,就是读完题就能选出的,那么直接选择你认为正确的即可;当然实际情况并不会这样简单,比如如果对各选项都没有把握的情况下,则有以下几种方法,不管是单项选择题还是多项选择题,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运用。
做选择题有四个基本原则:排除法、对比法、矛盾法、“猜”。
当然了,这些做题方法应该综合起来运用,不必严格区分开来,并且主要在正式考试中运用,平时做练习题时虽然也应该多用多练习,但必须注意对每道题目所包含的知识点、考点的学习理解和掌握,这才是基础。如果对知识点、考点的掌握不够,那么,不管做题技巧多熟练,效果也很可能不理想。
因此,小编提醒大家,认真听课、看书,掌握各知识点、考点,在此基础上多做练习,训练做题方法和技巧,那么,大家在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中就会更顺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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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造师,这些不得不了解!
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点合同的解除
(1)约定解除
①协商解除;
②行使约定解除权的解除。
(2)法定解除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③当时事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记住16个字: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目的不能。
【提示】
此知识点需要理解记忆,重点掌握法定解除的情形,其中注意第三点,仅迟延履行不能解除合同,必须经过催告,仍不履行才可解除合同。
【习题】根据《合同法》,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为( )。【2015】
A.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抵押
B.合同解除
C.债务相互抵消
D.债权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E.债权人免除债务
【】BCE
【学吧考培解析】《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消;(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因此,选择BCE。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进行抵押不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不选A。
D选项错在应该是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不是债权人。
【习题】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
A.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包人没有完工,发包人可以解除
B.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发包人可以解除
C.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以解除
D.承包人已经完工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可以解除
【】B
【学吧考培解析】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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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建造师的火热不减,更是大有前途。以上就是对“襄阳建造师培训班?”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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