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珠海市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办法的通知 |
浏览数:517 日期:2013-03-24 |
参加电工培训考证
享受政府培训鉴定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
参加珠海电工培训考证,取得证书的培训学员。
(二)补贴条件:
(1)珠海市城镇户口和广东省内农村户口的学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保。
(2)其他户口的学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保满3年。
注:(1)、(2)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需到单位所在的劳动管理所备案)和缴纳社保,以珠海市劳动数据公众查询系统记录为准,否则不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取得电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补贴培训签定费1300元。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