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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哪里办,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查询

218 2022-09-16 11:10:18

学习笔记

  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哪里办

  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学历证明;身体体检证明;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培训费缴费发票等。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需要年满十八周岁,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及生理缺陷;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

  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的机构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哪里办

  一、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哪里办

  1、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安监局。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个人身份证和复印件一份,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学历证明;身体体检证明;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培训费缴费发票等。特种作业人员在参加培训前必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二、特种作业的范围有哪些

  特种作业的范围如下:

  1、电工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3、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

  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

  8、冶金生产安全作业;

  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

  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

  如何查询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特种作业证件至少具备安监总局、质检总局、建设部考核并发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那么特种作业操作证怎么查询呢?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方法:

  首先打开百度并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进入,点击菜单“服务”进入网站服务大厅页面。将页面下翻至“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选项,点击进入。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选项卡内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姓名,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查看相关的操作证信息。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填写相关证件号码,姓名,验证码即可查看信息。


  特殊作业证查询怎么查询

  【法律分析】

  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上进行查询,进入填写相关证件号码,姓名,验证码即可查看信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可登陆“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进行查询。该系统为应急部查询平台,按照应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各省、地市安监部门统一将特种作业人员信息上传至该系统平台,各省、地市安监部门所发特种作业操作证都可在该平台查询。1、在查询界面输入证件类型、身份证号、姓名;2、点击查询,会弹出页面显示查询结果。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五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二十九条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其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及时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特种作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方便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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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职安技能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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