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一.职业背景
为了提高广大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职业行为,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满足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需求,依据国 家相关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中国劳动技能教育学会再次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工作。依照既定的职业标准,经过规定的培 训,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鉴定,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且可以作为法律公证的有效文件,在全球 90多个获得承认。同时凡参加培训的学员均被收录到人事部中国人才网专业人才库,成为在人才网注册的专业人才,获得人才网核发的专业 人才注册会员卡。在人才合理流动、配置时由人事部中国人才网提供第三方认证。
二.招生对象
(1)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裁、主管人力资源的副总裁;
(2)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部经理;
(3)人力资源管理师及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管理人员。
就业:参加“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经鉴定考试取得证书后可从事的具体工作如下: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中负责劳动关系立法、执法工作的政府工作;
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人事、劳动、行政部、研发部)总监/经理及相关工作。
三.申报条件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者;
2、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者;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4、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者;
5、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7年以上;
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经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取得结业证书)
1、取得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6年以上;
5、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8年以上;
6、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10年以上。
四.课程设置
1.职业道德基本守则和行业的有关法律常识;
2.人力资源管理基础知识 ;
3、人力资源规划、与配置、培训与开发、考核与评价、薪酬福利制度、劳动关系管理的相关知识与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