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和住建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考试科目有三门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