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4月9日召开听证会,从2015年春季入学的学生开始实行
本报讯(记者 李金)昨日,记者从湖南省物价局了解到,由于湖南高校纷纷反映现行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已经难以满足成人教育事业的需求,结合实际情况,省物价局将于4月9日就此召开听证会。
湖南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制定于2002年,执行十多年来,市场物价总水平逐年上涨,教育成本也逐年增加。根据湖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2013年抽样调查数据显示,现行学费标准低于办学成本的28%~34%。而且湖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低于周边大多数省份收费水平。因此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高校纷纷反映,现行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已经难以满足成人教育事业的需求。
本次听证方案,降低了“211工程”学校的上浮幅度,取消按本、专科不同幅度上浮的规定,改为不分本专科上浮20%;降低非“211工程”学校成人教育精品专业的上浮幅度,由上浮比例不超过20%降低为不超过10%;取消“211工程”学校精品专业上浮政策。调整后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此次调整后的成人教育学费标准,只涉及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统一招生考试而被高等学校或成年人高等学校录取,并于2015年春季及以后进入高等院校或成人高校就读的学生。原已在校就读的成人教育学生,仍按原来学费标准执行。
湖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拟调整每年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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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
调整后 |
脱产生文科生 |
2600 |
3100 |
脱产生理科生 |
2700 |
3200 |
脱产生艺术生 |
4500 |
4800 |
脱产生医药类 |
3800 |
4200 |
业余生文科生 |
1500 |
2100 |
业余生理科生 |
1600 |
2200 |
业余生艺术生 |
3400 |
3800 |
业余生医药类 |
2800 |
3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