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新任或拟任各级各类幼儿园园长(含副园长和幼儿教育负责人),及其他从事早期教育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报名条件(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1.持有教师资格证;2、学历要求(符合条件之一):a.中专幼师或学前教育毕业从事幼教工作满五年;b。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从事幼教工作满五年。
报读方式及流程:
1、报读方式:直接联系招生老师要取报名表电子版下载并填写,经任职单位审核报名资料无误后,在单位意见一栏签署“资料属实,同意参培”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连同其它材料在报到时一同上交。
培训结业与管理:
幼儿园园长参加岗位培训后,经考试、考查、撰写论文成绩合格,颁发广东省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证书,培训成绩存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任职的依据之一。 参加本培训班的学员如果缺席累计超过1/3学时的,暂时不发结业证。必须参加后一期培训补足课时,并通过考试、考查及论文撰写,成绩合格后方可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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