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地址:天汉大道59号
为了方便汉中学员的学习和报考,大康心理培训中心于2008年12月设立汉中辅导站专门负责汉中地区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工作。
一、培训目标
本职业培养运用心理学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能运用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才。
二、培训对象
所有热爱心理咨询事业,有志于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士及其他心理学爱好者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三、报考条件
报考心理咨询师(三级) 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专毕业或其它专业本科毕业,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一年, 经心理咨询师三级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本科毕业,经心理咨询师三级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的初级职称,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3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三级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4、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5年并能出具可靠证明,经心理咨询师三级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
四、课程设置
(一)理论知识: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职业道德与法律。
(二)操作技能相关知识:心理诊断技能、心理咨询技能、心理测验技能、个体咨询技能训练、案例讨论与专题讲座、咨询机构现场观摩。
五、培训教材
采用全国统一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六、培训形式及学制
春季、秋季分别开设----
1.周 末 班:周六、周日全天上课。学制四个月。
2.夜 读 班:周一至周五晚间上课。学制四个月。
3.班:周一至周五白天上课。学制两个月。
七、开学及全国统考时间:
1、春季班每年2月开学,参加5月份的全国统一考试。
2、秋季班每年7月开学,参加11月份的全国统一考试。
八.证书颁发
完成规定的教学内容,经考试合格,由培训中心颁发《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依据报名条件,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考核(培训中心统一报名),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九、培训费用
每期每生¥2950.00元(不含教材费、证书工本费、考试费)。
十、报名手续及时间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或职称证复印件,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8张,填写报名表并缴纳培训费。
本校常年招生春季班报名截止1月30日,秋季班报名截止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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