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
在广阔的拉丁美洲,风土、人种极其多样,因此,在音乐方面也表现出各种各样不同的样式。如前所述,在人种方面,除了原住民之外,从地球上各个地方迁移过来的人种都在这里互相混杂,所以可以说,多元混合型文化是这一地区文化的大特色。在这些混合因素中,重要的有三:原住民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曾经征服和统治中、南美洲,以伊比利亚半岛人为主体的欧洲人的音乐文化;很早开始就作为欧洲人的奴隶而被送到新大陆的非洲黑人的音乐文化。
印第安因素
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1492年以前,印第安人是美洲的原住民,因此,其音乐文化成为当时美洲音乐文化的主流。1492年以后,教会音乐由耶稣会教士传给美洲土著居民,殖民当局镇压土著音乐,当地的节奏、旋律与欧洲的节奏、旋律逐渐混合而成新的、有特色的拉丁美洲音乐形式。因此,至今,仍可在拉丁美洲的音乐中寻探出许多印第安因素。
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根据部落状况的不同,难以一概而论,但是大致可作如下归纳:
首先,印第安人的音乐很多是和生活密切相关,与宗教、劳动、舞蹈相结合的,所以,一般说来,他们所拥有的旋律单纯而带有独特的表情。这种特点尤其在安第斯地带以民歌为基础的南美民间音乐(采用印第安的乐器和吉他来演奏)名曲《神鹰飞翔》中表现出来,没有半音的五声音阶,以do、 re 、mi 、sol、la的五音构成的旋律,形成独特的风格、趣味。
其次,印第安人的音乐节奏比较单纯。但是根据记载,在西班牙人征服墨西哥以前,在墨西哥,为了适应宗教性的舞蹈,已经具有了非常复杂的、由打击乐器敲打的节奏。另外,在印第安人的传统音乐中,没有欧洲意义上的和声。
再次,乐器方面,没有弦乐器是印第安人乐器的一大特色。虽然在当今的印第安人音乐中经常采用吉他、小提琴、竖琴等弦乐器,但是这些都是16世纪以来由欧洲人带来的,或者是接受欧洲的影响而在新大陆制造出来的。印第安人的传统乐器是笛、奥卡里(埙)等管乐器,或者是鼓、摇响器等打击乐器。管乐器中,流行的是竖笛,用竹、芦或粘土焙制,还有排箫、鼻笛等。印第安排箫,在秘鲁叫安塔拉箫,在哥伦比亚叫卡帕多箫,在厄瓜多尔叫龙达多箫,在玻利维亚叫西克斯箫。有人将各种排箫统称为桑波尼亚(zampona)。印第安人的打击乐器尤其丰富多彩。常用烧空的树干制鼓,如墨西哥的特波纳斯特尔、巴西的特罗卡诺;果壳可用作刮响器,也可用作空心摇荡器。摇荡器的统称是马拉卡斯。此外还有“地鼓”、丛林鼓等。印第安人通常赋予他们的笛和鼓以人性,有的属阴,有的属阳。例如,马拉卡斯是阴,吉伊洛是阳。巴拿马的古那印第安人有两种托洛笛,其中只有一孔是阳笛,四孔是阴笛。
在中、南美洲被欧洲人征服后的头几个世纪里,教会把印第安人的鼓和笛视作异教的设备而禁止使用,但是无效。土著音乐依然保存了下来,末尾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甚至进入教堂。在中、南美洲城乡举行的节日或街头庆典中,基督教和原始宗教奇异古怪地结合在一起,欧洲音乐和印第安土著音乐两种成分并存。但是更多的情况下,是印欧混合而形成一种新的形式、体裁和风格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