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由于我市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采取先参加考试,后资格审核的方式。现将具体资审步骤及领取证书方式公布如下:
一、 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
二、 下载本通知最下方的《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生资格审核表》,正确填写证书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将表格中的工作证明提交给工作单位填写盖章(工作单位变动的由现工作单位盖章亦可);
三、 资审时考生必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 考全科的考生需携带《201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生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
2、 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合格的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已取得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A4贴面大小复印件(复印的内容必须包含:证书编号、专业类别、批准日期),两张二寸照片(将照片粘贴在复印件空白处,并将查到的证书领取序号写在复印件右上角),增项证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 如单位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必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委托他人需提供人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资格审核材料。
四、 资格审核地点及工作时间:
审核地点:合肥市阜南路19号人才大厦九楼会议室;
审核日期:6月18日?19日;
审核时间: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注:领取序号在0001~0400以内的考生在1号审核窗口资审,序号在0401~0900以内的在2号窗口资审,序号在Z001-Z200以内的(增项合格考生)在3号窗口提交材料。
合肥人事考试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