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级技术工人(住建厅及劳动厅)培训的通知
根据企业的要求, 中级工证书,分建设部门和劳动部门两种,两种证书具有同等效用。各企业可根据本公司的需要,选择所需工种及哪个部门的证书,填写对应的表格。
中级工(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本职业(工种)工作满3年;
2、参加本职业(工种)培训结业;
3、在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2年。
住建厅的工种必须在表格的工种一栏下拉菜单内选择,不能自行填写;劳动厅的工种,可自行填写。
4、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7月31日;
培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6、报名需提供资料:填报《学员报名表》纸质及电子版(附件1);每人交一张一寸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