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东湖南路6号 李老师 15158187797 杭州市余杭区书林苑1-26号,李老师 15168226820一、
叉车培训驾驶守则:
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手机通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二、起步
1、起步前,观察四周,确认无妨碍行车安全的障碍后,先鸣笛、后起步。
2、液压(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制动液压(气压)表必须达到安全方可起步。
3、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
4、起步必须缓慢平稳起步。
三、装卸
1、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应采用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2、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3、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4、禁止超载,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5、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物品。
6、叉载物品时,应按需调整两货叉间距,使两叉负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应贴靠挡物架。
7、禁止单叉作业或用叉顶物、拉物。特殊情况拉物必须设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围行人。
8、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四、行驶
1、行驶时,货叉底端距地高度应保持300~400mm,门架须后倾。
2、叉车运行时,载荷必须处于不妨碍行驶位置,门架要适当后倾。除堆垛或装车时,不得升高载荷。
3、 载物高度不得遮挡驾驶员视线。特殊情况物品影响前行视线时,倒车时要低速行驶。
4、禁止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应横跨坡道行驶。
5、叉车厂区安全行驶速度5公里/小时,进入生产车间区域必须低速安全行驶。
6、叉车的起重升降或行驶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五、离开叉车
1、禁止货叉上物品悬空时离开叉车,离开叉车前必须卸下货物或降下货叉架。
2、停车制动手柄拉死或压下手刹开关。
3、发动机熄火,停电。(除特殊情况,如驾驶员不离开车辆视线且不超过1分钟)。
4、拔下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