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问答
一、有关报名方面: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为什么要采用网上报名?
答:为方便广大考生,节约社会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步伐,充分体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标准。
2、如何通过网上报名?
答:申请人员可直接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按照提示报名,是:()。应认真阅读有关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自2013年7月份起,取消考生报名前到财政部门资格审查程序,取消报考时网上上传照片等要求。考试通过后证件时,财政部门再对有关报名条件和考试期间的有关信息记录进行审核。
3、报考条件有哪些?
答:有志于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财务会计报告,做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4、考试科目有哪些?
答: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2013年7月1日以后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报考三科,一次报考所有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的,视为通过考试。会计电算化和珠算科目可任选其一。
5、考试考务费用是多少?
答:考务费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即每人每科目60元,在报名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一次性付清,缺考不予退款。
6、如有考生在网上重复付费,如何退款手续?
答:请及时给所属市财政部门联系登记,报名工作结束20日内,由银行自动将多付的款项退至交款人银行卡上。
7、采用网上交费方式后,如何取得相关发票?
答:网上支付费用后,直接以网上银行缴款单作为交费凭据,不再统一提供非税收入票据。考生需要非税收入票据的,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网上报名序号,在报名结束20个工作日内,到网上报名时所属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开具非税收入票据手续。
8、外省(含青岛市)人员能报名参加山东省行政区域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吗?
答:不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属地管理。除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有暂住证、在校生的外省人员外,其他外省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山东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9、考生可以自由选择考点吗?
答:可以。考生可以自由选择省内任一考点考试,给考生充分的自主权。所有考点的报考计划、报考状态、详细资料等在报考网页实时公开显示。
10、每年可以报几次?网上报名的时间是多少?
答:全省每季度组织1次考试,每年共组织4次。报名时间为每季度个月的20日至30,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实行24小时服务。
11、报名后发现所填信息错误,还可以修改吗?
答:可以修改。必须于报名结束后10日内到所报考点归属的市级财政部门修改。
12、网上报名前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考人员须知》、《报考人员协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等。由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完全责任。
13、打印准考证的时间是多少?
答:打印准考证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二个月的10日至考试结束期间都可以上网打印。
14、考试如何编场?
答:考试时间及座次是计算机系统自动编排的。
二、有关考试方面:
15、考试的“四个统一”是什么?
答:四个统一是:1、全省实行统一网上报名,考生必须通过“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报名;2、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生网上缴费后方为报考成功,考试费随即上缴国库;3、统一考试时间,全省定于每季度的第三个月月初起25个工作日为规定考试时间,每天考六科,分上午、下午2个考试时段;4、统一公布成绩,在每季度考试结束后10日内分别在内外网公布考生成绩。
16、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参加考试前须及时到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带照片)。
17、考试监管的“四位一体”是什么?
答:在防范考试方面采取了高科技手段,单独建立了考试系统以外的监管网络,省厅管理平台通过加密网络直接连到各考点的每个考场,相关考试信息即时自动上传到省厅服务器上。对监管信息的取得,一是在考生入场时验证采集二代身份证信息;二是采集考生指静脉个体识别信息;三是当场给考生拍照,考试通过人员的证件照采用此照片信息;四是考试期间计算机摄像头随即抓拍考生图像。以上信息和考试成绩等长期储存在山东省会计管理平台的“个人诚信积累空间”中,以备办证或其他相关业务查询、验证。在考场内安装两个360度角的摄像机全程录像,由市级财政部门即时监控,录像保存半年以上。
18、对的人员如何处罚?
答:对考生和人员都要进行处罚。人员如果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当地财政部门吊销,2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三、有关会计证书方面:
19、考试通过后必须到考点所属财政部门证件吗?
答:考试成绩全省通用(除青岛市外)。可依据以下情况到所属财政部门:1、有工作单位的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属于企业的)复印件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2、没有工作单位的常住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索引和本人信息)向户口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3、没有工作单位的暂住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向居住证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4、在校生可持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向学校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各级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备案。
20、可以委托会计证书吗?
答:2013年7月份以后考试并通过的,因在考试时已经采集了身份证、证件照、指静脉个体识别信息,可以委托他人,但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下载并填写“个人委托书”。2013年7月份以前考试并通过的,因在考试时没有采集有关信息,所以尽量本人亲自去,若委托他人,2年内还需要再亲自更换新证。
21、怎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答:在考试通过人员公布10日后,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点击“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申报信息”模块,按照提示填写有关信息。完成信息采集5个工作日后,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有关资料到归属地会计管理机构审核、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2、为增加考试的透明度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为增加考试的透明度和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建立了多项机制,制定了多项制度。其中建立了公示、公告制度,规定对考试通过人员按期在外网公示,对所有考点的及格率情况在考点公示,对和参与人员的处罚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