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2年度初、中、美容师、美发师、化妆师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江西丽人美容艺术职业技能培训学院创办于1991年,被评为“全国十大美容”之一。1995年先后由南昌市、江西省批准成立了职业技能鉴定所和职业技能鉴定所。现又成立了江西一家化妆师职业技能鉴定所!
二十一年来,我站为美容、美发、化妆行业培养了数万名初、中、职业技能人才。学员即掌握了热门职业技能,同时获得了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加上行业准入制的不断规范,就业前景非常广阔。
一、报名条件
1、初级美容师、美发师、化妆师(5级)
(1)取得专业培训毕业证的;
(2)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2年以上的。
2、中级美容师、美发师、化妆师(4级)
(3)取得初级技能证的可报考中级;
(4)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3、美容师、美发师、化妆师(3级)
(1)取得中级技能证书2年以上的人员;
(2)取得高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人员。
二、报名、培训及鉴定时间
(1)报名时间:每月10日—25日报名
考生本人到丽人学院一楼前台领取报名表、缴费并由培训部的老师报名手续。
(2)培训时间:每月下旬至次月中旬
(3)鉴定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