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自夏朝初期产生军制,至今在这也已四千余年。在四千多年来,又由于社会政治制度的变革、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长期连绵不断的战争所影响,才会使得军制有着极为丰富的内容。在中国在夏、商和西周时期,我们知道在这已经确立并发展了体现奴隶主阶级意志的军事制度,在各朝的王既是的高统治者,这也是高的军事统帅。在大臣平时管理民事,在战时即为领导,统兵打仗。我们知道王不仅拥有强大的王室和王族,而且还可以征调方国与诸侯的。的大编制单位为师。士卒由奴隶主和平民充当,平民战时应征当兵,平时在家务农,奴隶随杂役。逐步发展为以车兵为主,装备以青铜兵器为主,兼用木、石及骨制兵器,主要有刀、矛、戈、弓、矢、盾、护甲和兵车等。对参战人员制定了简单而严厉的赏罚制度,如《尚书·甘誓》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到春秋时期,随着奴隶制逐步解体,封建制度开始兴起,周王室渐趋衰微,诸侯、卿大夫的军权不断扩大。各诸侯国开始军制变革:废除了奴隶不能充当甲士的制度,开始实行郡县征兵制;出现了文武分职,开始实行武官任免制度;南方吴、楚、越等国建立了一定规模的舟师,有的诸侯国还建立了步兵,车兵虽然仍是主要兵种,但地位开始下降,步兵地位逐步上升;的高编制单位为军。
战国时期,是军制变革异常活跃的时期。当时封建制度开始确立,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和铁制兵器的广泛采用,诸侯大国之间的兼并战争连绵不断。各国为实现富国强兵,纷纷变革军制,出现了一系列反映新兴地主阶级意志的军事制度。诸如剥夺私属武装,建立统一;集中军权,由国君直接掌握征调大权,实行凭玺印、虎符任将发兵;设置专职武官,实行文武分职;建立按军功晋爵升赏的制度;在主要推行征兵制的同时,还出现了征募农民当兵的募兵制;建立骑兵,扩大步兵,使步兵发展为主要兵种,秦、楚等国还建立了水军。
自公元前 221年秦朝统一中国,到清末 1840年的战争,&127;在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里,历代封建王朝都建立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军事制度。在军事领导上,建立了军权高度集中于皇帝的体制,各朝皇帝都是高军事统帅,辅以宰相为核心的高军事决策集团,并设置中央军事行政机关和军事指挥机关。在武装力量体制上,通常是采用中央军、地方军、军与民众武装相结合,以中央军为主体的体制。在兵种构成上,车兵逐步消失,步兵和骑兵成为主要兵种,并有一定数量的水军,到宋、金时期建立了炮兵—一一炮手军,元朝时编有炮兵万户府,明朝组建的火器称神机营。在装备上,宋朝以前,一直使用刀、矛、剑、戟和弓箭等冷兵器作战,从宋朝开始使用火、火炮、火箭、火球等火器,逐渐进入了冷兵器与热兵器并用的时代。在兵役制度上,各朝因势采用征兵制、募兵制、世兵制或多种兵役制度相结合,但不论哪种兵役形式,农民始终是兵员的主要成分。历代封建王朝很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军事制度,将许多军制内容,诸如的编制、的调发、番上宿卫、校阅当值、屯田戍边、军人职守、武官选任、加衔晋级、兵丁拣点、逃兵惩治、军需补给、兵要机密、兵役军赋、驿站通道、厩库管理和的制造与配发等,都通过法律的形式颁布执行。
战争以后,中国逐渐变成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成为维护封建地主阶级和办资产阶级利益的工具。清朝未年、北洋军阀时期和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军事制度也随之具有封建、办性质。在这一时期,装备完成了由冷兵器向热兵器的过渡;的军事领导机构、的体制编制、的教育训练制度和的管理制度等逐步向近、现代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