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师必知:《不动产权证书》的重点内容总结
房地产估价师必知:《不动产权证书》的重点内容总结《不动产权证书》诞生的背景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2015年3月1日、2016年1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先后正式施行。2015年,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在徐州、泸州颁发。2015年至今,不动产登记在全国不断推行,全国各地也陆续成立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的土地、房屋、林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的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国土资源部门。《不动产权证书》的重点内容填写释义(一)关于权利人的填写填写不动产权利人的姓名或名称。共有不动产,发一本证书的,权利人填写全部
2017-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