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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会计做账报税实操班

190 2016-08-15 16:40:39

学习笔记

  在会计实操中有的时候在私人企业会遇到的就是停业以及复业的一个报税情况,很多刚入行的人可能及不太了解该怎么去操作会计做账报税实操班针对会计实操过程的众多问题进行培训,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对于企业停业以及复业的一个税务登记的情况,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停业及复业登记

  如果是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因故需要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可以依法申请处理停业登记,暂停停业期间的纳税义务。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处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一)停业登记申请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处理停业登记,按要求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票据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在申报停业、复业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件:

  (1)《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2)《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

  (3)票据领购簿及未使用的票据;

  (4)其他税务证件。

  (二)受理、核准

  税务机关对申请处理停业登记的纳税人提交的证件、资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实地审查),符合要求受理、核准,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并收存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票据领购簿、未使用完的票据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有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或未结案件的,必须先行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待未结案件结案后,再予处理停业手续;

  (三)复业登记

  1.申请复业

  纳税人在登记的复业期限前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在恢复生产经营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处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票据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票据。

  2.延期复业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延长停业登记申请,并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提前复业)报告书》。

  3.自动复业

  纳税人在登记的复业期限到期时,未申请复业也未申报延期复业的,税务机关自到期之日起认定纳税人恢复生产经营,并通知纳税人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和票据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票据,实施税务管理。

  (四)相关税务管理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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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春华职业培训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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