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条 为进一步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完善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组织实施好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总体要求下,以建设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为宗旨,以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职业准入制度,严把教师职业入口关,努力吸引人才从教,不断促进教师队伍水平整体提升。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的目标任务是按照教师资格考试标准改革考试内容、科目和方法,实施教师资格“国标、省考”,完善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强化对新任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和教师专业发展潜质的考察,以教师职业标准和考试评价体系引领师范院校教师教育改革,促进教师专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