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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一)直接申报从业资格证书的
1、应具备的条件:具备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包括会计学或各类会计专业,另外还包括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业化、财务管理和审计专业),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含两年)可以直接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
2、应提供的资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会计人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用填写该表)。申请人填写其工作单位时,一定要备注其单位性质。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毕业成绩表复印件。
(6)、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彩色相片三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用来办证。)
3、申领程序
申 请人可向所在市、县(市、区)财政局索取《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等表格并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人若有工作单位的,《申请表》 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加具意见、盖章,再经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连同其他有关申报资料交财政部门办证;若申请人没有工作单位的,不必由单位加具意见,即可连同 其他有关申请资料一齐直接交财政部门办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市本级在10个工作日领取证书。
(二)不符合直接申领从业资格证书条件的
1、 凡不符合直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即不具备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具备此类学历,但自毕业之日起超过两年未取得 会计从业资格的,必须参加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的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两大类:类是会计专业知识的考试,包括财经法规与会 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二个科目;第二类是会计技能考试,我市专指珠算和会计电算化初级知识的考试。考试时间一年4次,分别是3月、6月、9月、12月)。 考试合格后发证。会计专业知识二个科目的考试必须一次全部通过,方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书,该证有效期为二年。会计技能(即珠算和会 计电算化初级知识)考试为单独的考试,报考人员可随时到财政部门的具有资格的培训点报名培训及考试。获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和会 计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初级电算化或五级(或以上)的珠算证书]后,可在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的有效期(两年)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
2、报名资料和考试费用
报名所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
(2)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红底相片一张。
考试费用:每科收费65元。
3、申领程序
参 加从业资格考试→→→凭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和会计技能考试成绩合格证书,领取《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等表格并 按有关要求填写;——→申请人若有工作单位的,《申请表》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加具意见、盖章,再经主管部门加具意见后,连同其他有关申报资料交财政部门办 证;若申请人没有工作单位的,不必由单位加具意见,即可连同其他有关申请资料一齐直接交市财政局会计科(或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和流程】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被聘用从事会计工作后,必须在30日内,由本人或其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广东省会计人员注册登记表》一式三份,并盖章。到市和各县(市、区)财政局注册登记手续,方可从事会计工作。
(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迁移工作流程】
会 计从业资格管理实行属地原则。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因调任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且到其他地区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到原注册登记的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财政 部门)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并于调转手续后的30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重新注册登记手续。
工作流程:
1、本省范围内迁移的(计划单列市除外)
到 财政部门领取《单位变更表》,填妥并由新单位盖章后→→→携带从业资格证书时原始档案(申请表、注册登记表)、3.5英寸磁盘(或u盘)一张,到原注 册登记的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并于调转手续后的90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重新注册 登记手续。
2、调往其他省份的(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位市)
携带从业资格证书时原始档案(申请表、注册登记表)、3.5英寸磁盘(或u盘)一张,到原注册登记的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从业档案调转手续→→→并于调转手续后的90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重新注册登记手续。
(五)【《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补办手续】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应在《清远日报》刊登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作废的声明,并持该声明及有关资料到财政部门补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