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保育员(职业资格五级)
培训目标:
掌握保育员专业技能技巧,熟悉2-6岁婴幼儿营养、疾病预防、保健护理、意外事故防范等知识,欲进入托幼机构担任生活保育老师。
报名条件:
身体健康,具有爱心、耐性、责任心、普通话标准;观察敏锐、善于学以致用;
初中(含)以上学历,欲从事或已从托幼机构保育工作。
培训内容:1、婴幼儿各系统生理特点与卫生;
2、小儿生长发育与体锻;
3、小儿营养基础知识与集体儿童膳食管理;
4、微生物基础知识与消毒隔离;
5、小儿常见病预防与护理;
6、托幼机构意外事故的初步处理;
7、托幼机构常用护理法;
8、托幼机构的法规;
9、婴幼儿心理发展与保育;
10、婴幼儿生活活动中的保育;
11、婴幼儿游戏、学习、运动中的保育;
12、托幼园所设备、物品的保管与环境卫生;
13、保育员专业技能技巧。
收费标准:(政府培训费补贴标准:1360元)
1、上海户籍失业、协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外来媳妇:按培训费标准支付50%培训费,考试通过后享受政府补贴。
2、非上海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城保、镇保或综合保险):按培训费标准支付培训费,考试通过后可享受50%政府补贴。
3、自费人员:1270元(含考试鉴定和教材资料费)。
报名所需材料: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政府补贴培训信息卡和银行借记卡(指享受政府补贴学员)、近期1寸照片2张。
考核鉴定机构和证书类别:
考试机构: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证书类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初级保育员(职业资格五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