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滨州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了解到,自2014年2月1日起,滨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开始按照新《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实行。
新《办法》对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建筑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否低于成本投标报价的评定、合同价和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规定,特别是提出了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新《办法》的制定将推进和完善主要由市场形成工程价格的机制形成,利于合理确定工程价格,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是整个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滨州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也将以新《办法》实施为契机,加大计价体系及配套制度的建设力度,深化招标控制价及竣工结算备案监管办法,完善工程造价咨询制度,探索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的新模式,推动全市工程造价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转自和讯网)